執(zhí)行標準:GA 420-2008 警用防暴服
結構:防暴服為夾克套裝樣式,前胸、后背、護襠防護層均使用2.1mm厚鋁板搭接,并有緩沖層。防護層可以根據(jù)需要更換成防彈層或者防刺層。防暴服采用阻燃針織布料、阻燃尼龍材料和軟質緩沖材料制作,腰部縫有橫掛帶,可以裝掛裝具套,四肢防護層使用阻燃尼龍材料和軟質緩沖材料制作。
質量:不大于5kg
穿著靈活性:防暴服穿脫簡單方便,30s內就可穿著完畢,著裝后不會使兩臂的自由運動及人體跪、跳、蹲、跑、俯仰、轉體等動作受到明顯限制。
防護面積:前胸及襠部不小于0.13㎡;后背不小于0.12㎡;上肢(按雙肢計)不小于0.21㎡;下肢(按雙肢計,含腳背)不小于0.33㎡
結構連接強度:插扣強力不低于900N,尼龍搭扣的扣合強度不低于8.0N/c㎡,連接帶強力不低于4000N
防刺性能:防暴服的前胸、后背及前襠(不包含拼縫)用GA 68規(guī)定的標準試驗刀具,以不小于24J動能垂直刺入防護部件,刀尖不能穿透。
耐沖擊性能:將防暴服任意防護部件置于剛性平面上, 以不小于160J能量沖擊,相應部件不破損、不開裂。
擊打能量吸收性能:前胸、后背以不小于110J動能沖擊防護層,膠泥壓痕不大于18mm。
氣候環(huán)境適應性試驗:-25℃~60℃
阻燃性能檢驗:釆用永久性阻燃針織布面料,面料無毒無味,上千次清洗后阻燃性能仍不減弱。其他防護部件均采用阻燃尼龍材料及緩沖材料。防護部件表面燃燒后的續(xù)燃時間≤2秒。
衛(wèi)生性能檢驗:阻燃針織布和網眼布中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鎳、砷的含量均少于1mg/kg。